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入会须知
会员单位
一、申请成为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有一定企业规模;
(四)深圳市范围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投入品生产及农业新业态的企业,农业生物育种、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相关企事业单位等。
二、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展览展会、招商引资、产销对接等各种活动;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政府政策咨询、菜篮子基地及龙头企业申报等各类项目申报指导和行业信息服务;
(四)有要求协会为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帮助的权利。
理事单位
一、申请成为本会的理事,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农业及相关行业领域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
(二)在深圳市农业及相关行业中起到示范作用的市级知名龙头企业及省级知名农业龙头企业优先。
二、理事享受以下权利:
(一)享有会员的全部权益;
(二)在本会牵头主办的各类展览、展销活动中具有优先选择展位权和展位费减免的优惠权;
(三)在本会牵头主办的行业交流、产销对接活动中享有优先推介与优先宣传的权利;
(四)优先为理事单位提供各类咨询、指导服务。
副会长单位
一、申请成为本会的副会长,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大企业规模,在全省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及相关行业企业;
(二)对农业及相关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
(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优先;
二、副会长享有以下权益:
(一)享受理事的全部待遇;
(二)优先为副会长单位争取各类政府优惠政策项目;
(三)可随时利用协会的平台资源;
(四)作为本市农业龙头企业代表与政府领导、有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享有参加政府座谈及国内外大型行业交流活动的优先推介权;
(六)撰写专题报告,为副会长单位做好政府与行业宣传,帮助其树立企业形象;
优先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副会长单位的诉求,帮助其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是在市农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于2014年9月成立的,其宗旨是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行业。2022年被市民政局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协会会员群体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投入品及农业新业态等类型的龙头企业为主,吸纳发展部分农业生物育种、农业科技推广、检验检测、农业金融、产业保险等企事业单位,丰富协会服务内容,扩大会员交流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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