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的评前公示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6-07-24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办法》(粤人社规〔2021〕1 号)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 2025 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标准,完成本年度所有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核对、从业经历核查、工作业绩佐证材料逐项初审工作。现将协会拟推荐上报的参评人员相关情况予以评前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6 年 7 月 24日至2026年7月 30日,公示时长共计 5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周末不计入公示周期。

二、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本协会会员、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如对公示人员申报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性存有异议,可持相关佐证材料前往协会秘书处实名反映情况。对于无具体事实依据、匿名提交的异议,协会将不予受理。咨询反馈电话:0755-86158689

三、相关说明

公示期间若经核查确认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或自身条件不符合职称申报相关标准,协会将按照乡村工匠职称评审管理有关规定作出对应处理。


附件: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



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2026 年 7月 24日